各学院、各部门:
自2021年开始,学校实施学生存量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和退出机制,禁止学生新购电动车,宿舍区因电动自行车过多、乱停乱放造成的道路拥堵问题得到极大缓解,消防通道堵塞现象得到解决。按照有关要求,为巩固前期工作成果,建立健全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长效机制,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建设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时间安排
自2024年7月后,在校生拥有的电动自行车均为“不合规”车辆,不再进行安装校园通行牌。学校将于9月29日继续开展校园“不合规”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工作。
二、清理工作要求
1.同一辆“不合规”电动自行车如第一次被清理,经过个人承诺准予及时认领;
2.同一辆“不合规”电动自行车如第二次被清理,一月后经过个人承诺准予认领;
3.同一辆“不合规”电动自行车如第三次被清理,寒假放假前经过个人承诺准予认领;
4.如认领达到2次及以上的学生,将进行全校通报批评。
三、认领要求
1.认领人须携带本人校园卡、身份证及经学院辅导员和分管领导签字,并加盖学院公章的《蘑菇视频手机版电动自行车认领表》,所填信息须与证件一致;
2.认领时请将上述材料交予保安核对,信息无误后方可领回车辆;
3.认领地点:学校南大门入口处保安室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车辆领回后须立即驶离校园并自行妥善处置,不得继续在校内使用;
2.对逾期未认领的无牌、假牌、套牌及废弃车辆,如出现车锁损坏、零部件遗失等情况,责任由车主自行承担;
3.严禁在校园内进行电动自行车转让、买卖等行为;
4.对无人认领的无主、废旧电动自行车将在寒假期间统一处置。
五、倡议与要求
1.请同学们务必在清理工作开始前,自行妥善处理个人持有的“不合规”电动自行车,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;
2.请各学院加强教育引导,持续提升学生安全责任意识,共同营造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特此通知。
安全管理处 学工部 研工部
2025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