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蘑菇视频手机版教育发展基金会“英才培养计划”鑫龙奖学金评选办法(修订版)》(校基金字〔2025〕1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就第十一届“英才培养计划”鑫龙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1.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;
2.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个人或团队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参照《蘑菇视频手机版教育发展基金会“英才培养计划”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蘑菇视频手机版教育发展基金会“英才培养计划”鑫龙奖学金评选办法(修订版)》执行 。
2.各类业绩成果的认定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,有关作品署名“蘑菇视频手机版”为第一单位。
3.同一人不可连续两学年获奖,也不可依据同一条款选项两次获奖。其中团队奖项不可同一人两次申报以及用相同项目进行重复申报。
4.以团队形式申报奖学金,需提供团队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(团队成员必须在一张获奖证书上,或虽为单独证书但项目名称必须一致),不可以多个项目以一个团队进行申报,同时团队成员不能再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。
三、奖励名额及奖励标准
1.评选名额25个,其中本科生或团队18个,研究生或团队7个。每人(团队)奖励10000元。
2.根据单个评选条件所选出的获奖者数量,分别不超过本科生、研究生各获奖名额的三分之一。
3.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并综合历年申报情况,各学院可推荐奖学金名额如下:学生总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学生或团队(含研究生或团队)共3-4人;学生总数1000-2000人之间的学院可推荐学生或团队(含研究生或团队)共2-3人;学生总数1000人以内的学院可推荐学生或团队(含研究生或团队)1人。
四、评选时间及程序
1.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或团队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请表(电子版及纸质版)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2.11月6日前,各学院组织评选拟推荐人员或团队,并将附件1-附件4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395198496@qq.com,邮件主题注明为“XX学院第十一届鑫龙奖学金”;附件1-附件4纸质版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(6号教职工楼509室)。不推荐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,名额不再递补。
3.11月22日前,会同学生处、研究生部、教务处完成对本科生、研究生及团队的参评资格审核。
4.12月20日前,基金会秘书处将拟推荐人员或团队提交“英才培养计划—鑫龙奖学金”评选委员会评审,择优评定。
5.12月25日前,全校范围内公示评选结果。
6.公示无异议后,评选结果报基金会理事会审定,并公布最终结果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赵老师 联系电话:2871369
附 件:
鑫龙奖学金附件.zip
蘑菇视频手机版教育发展基金会
2025年10月2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