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30日)
1、加强幼儿园安全卫生和常规保教工作;
2、开展园本教研活动;
3、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;
4、组织专职教师撰写课程故事;
5、开展2023年秋季招生摸底工作;
6、准备幼儿园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相关材料;
7、填写2022年度园内资助情况统计表并上报区教育局;
8、做好园内消防自查工作,并填报《鸠江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自查表》;
9、强梦婷参加2023年全国学生资助工作和2023年春季学期资助系统应用与运维培训工作线上会议;
10、继续做好春季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与自查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