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4日)
1、加强幼儿园安全卫生和常规保教工作;
2、组织教职工开展安全及卫生保健主题的知识培训;
3、做好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考核测评的准备工作;
4、根据区教育局的督导评估意见书,提交整改报告,做好整改工作;
5、做好冬季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与自查工作。